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宇宙星球 #84

84.我看到一个秃头

84.我看到一个秃头,不过只看到它的顶部,就是头顶骨;我听说,那些一年内就要死去的人就会看到这种异象,于是他们便做好准备。木星人并不害怕死亡,只怕离开妻子,孩子或父母;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死后仍继续活着。他们知道自己不会丧命,因为他们就要上天堂了。所以,他们不将其称为死去,而是称为变成天堂。在木星,那些生活在真正的婚姻之爱中,并如父母所应该的那样照顾自己的孩子之人不会死于疾病,而是平平安安,好像睡着了;就这样从这个世界转到天堂。

按我们地球上的年龄来算的话,木星人死亡时的年龄是三十岁。他们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死去,是出于主的旨意,以免人口增长过多,超出这个星球所能承受的。他们到了这个年龄后,就不肯像那些还没有到这个年龄的人那样被灵人和天使引导;因此,灵人和天使很少靠近那些年纪大的人。他们发育成熟的速度远比我们地球人快得多,并且在刚成年,即青春萌动时就结婚。然后,他们的快乐就是爱自己的妻子或丈夫,照顾自己的孩子。诚然,他们也将其它快乐称为快乐,但相对来说都是外在的快乐。

属天的奥秘 #5536

5536.“你们使我

5536.“你们使我丧失我的孩子”表如此教会就不复存在了。这从雅各的代表和“丧失”的含义清楚可知。指着自己说这句话的雅各是指真理之良善(参看3659, 3669, 3677, 3775, 4234, 4273, 4538节);它因是真理之良善,故也是教会,因为良善才是教会的本质要素;因此,无论你说真理之良善,还是说教会,意思都一样,因为有真理之良善与他同在的人就有教会与他同在。“雅各”代表教会(参看4286, 4520节),他的儿子们代表教会真理(5403, 5419, 5427, 5458, 5512节)。“丧失”是指剥夺教会的真理与良善,在此是指剥夺由约瑟、便雅悯和西缅所代表的那类真理,如下文所述。
  “丧失”之所以表示剥夺教会的真理,是因为教会好比一个婚姻,它的良善好比丈夫,它的真理好比妻子,由该婚姻所生的真理好比儿子,所生的良善好比女儿,等等。因此,当提到丧失的状态或丧失的行为时,它表示教会被剥夺了真理,由此不再是一个教会。就这层意义而言,“丧失”(bereft,经上或译为丧掉、蹧践)或“丧子”(bereavement)也用于圣言其它各个地方,如以西结书:
  我必打发饥荒和恶兽到你那里去,叫你丧子。(以西结书5:17)
  又:
  我若使恶兽经过那地而蹧践它,使地荒凉,以至因这些野兽,人都不得经过。(以西结书14:15)
  利未记:
  我也要打发田间的野兽到你们中间,使你们丧失儿女,剪灭你们的牲畜,使你们的人数减少,道路荒凉。(利未记26:22)
  在这些经文中,“饥荒”表示缺乏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,因而是指荒凉;“恶兽”是指源于邪恶的虚假;“地”是指教会;“打发饥荒和恶兽使地丧子”表示利用源于邪恶的虚假摧毁教会,因而是指彻底剥夺教会的真理。耶利米书:
  我在这地的城门口,用簸箕簸了他们,使他们丧掉儿女。我毁灭我的百姓。(耶利米书15:7)
  此处“丧掉”也表示剥夺真理。同一先知书:
  愿你将他们的儿女交与饥荒,使他们被刀剑之手除灭;愿他们的妻丧子,且作寡妇。(耶利米书18:21)
  “愿他们的妻丧子,且作寡妇”表示没有真理和良善。
  何西阿书:
  至于以法莲人,他们的荣耀必如鸟飞去,必不生产,不怀胎,不成孕。纵然养大儿女,我却必使他们丧人。(何西阿书9:11-12)
  此处意思是一样的。以西结书:
  我必使人,就是我的民,行在你上面。他们必得你为业,你必做他们的产业,你也不再使他们丧子。主耶和华如此说,因为人对你说,你是吞吃人的,又使你的民丧子。(以西结书36:12-13)
  此处“丧子”也表示剥夺真理。
  以赛亚书:
  你这专好宴乐、安然居住的,现在当听这话。你心中说,惟有我,除我以外再没有别的,我必不至寡居,也不知丧子之事。哪知,丧子、寡居这两件事在一日转眼之间必临到你。(以赛亚书47:8-9)
  这论及巴比伦和迦勒底的女儿,也就是那些外在神圣,内在亵渎,并凭这神圣的外在自称教会的人。“丧子、寡居”表示剥夺良善与真理。又:
  你举目向四方观看,他们都聚集来到你这里。你丧子以后所生的儿女还要在你耳边说,这地方我居住太窄,请让地方给我,让我居住。但你心里必说,我既丧子独居,是被放逐的,漂流在外,谁给我生这些,谁将这些养大呢?我独自一人被撇下,这些在哪里呢?(以赛亚书49:18, 20-21)
  这论及锡安,或属天教会,论及它荒废之后的结实;“丧子”表示它在荒废时被剥夺的真理,但这些真理又得以恢复并剧增。
  

属天的奥秘 #3024

3024.“不要从迦

3024.“不要从迦南人的女儿中为我儿子娶一个女子”表示凡与真理不一致的情感,神性理性都不可与之结合。这从“娶一个女子”、“我的儿子”、“女儿”和“迦南人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娶一个女子”是指凭婚约结合;“我的儿子”,即以撒,是指主的神性理性(参看1893, 2066, 2083, 2630节);“女儿”是指情感(参看489-491, 568, 2362节);“迦南人”是指邪恶(参看1444, 1573, 1574节),因此“迦南人的女儿”是指与真理不一致的情感。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将要与主理性的神性良善联合的神性真理,这从概览(3013节)可以看出来。将要凭婚约与以撒结合的“女子”表示将要以通常的方式从祂的属世人中被召唤出来的真理本身;“我的儿子”表示良善方面的主的理性,或说主的理性中的良善,它将要联合或联结。由此可知,“不要从迦南人的女儿中为我儿子娶一个女子”表示凡与真理不一致的情感,神性理性都不可与之结合。真理与良善的一切结合都是通过情感实现的;若不通过情感,真理绝无可能进入人心智的理性部分,或与之结合,因为情感拥有爱之良善在里面,唯独爱之良善产生结合(1895节)。凡反思这一点的人都能看出,事情就是这样。
至于“迦南人的女儿”表示与真理不一致的情感,也就是对虚假的情感,这从“女儿”的含义明显可知。圣言在许多地方提到“女儿(或女子)”,谁都能看出,她们不是女儿(或女子)。例如,“锡安的女儿(或女子)”、“耶路撒冷的女儿(或女子)”、“他施的女儿(或女子)”、“我民(或百姓)的女儿(或女子)”。这些都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,如前面引用的章节所说明的。它们因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,故也表示教会,因为教会凭这些情感而为教会。这就是为何“锡安的女儿(或女子)”表示属天教会,这是由于对良善的情感;而“耶路撒冷的女儿(或女子)”表示属灵教会,这是由于对真理的情感(2362节);“我民(或百姓)的女儿(或女子)”也是如此(以赛亚书22:4; 耶利米书6:14, 26; 8:19, 21-22; 14:17; 耶利米哀歌2:11; 4:6; 以西结书13:17)。
由此明显可知周围各个民族的“女儿(或女子)”表示什么,如“非利士人的女儿(或女子)”、“埃及的女儿(或女子)”、“推罗和西顿的女儿(或女子)”、“以东的女儿(或女子)”、“摩押的女儿(或女子)”、“迦勒底人的女儿(或女子)”、“巴比伦的女儿(或女子)”、“所多玛的女儿(或女子)”。她们都表示对邪恶和虚假的情感,他们的各种宗教体系就来源于这些情感;因此,她们也表示这些宗教体系本身。以下经文表明,这就是“女儿(或女子)”的含义。以西结书:
列族的女儿必为埃及悲哀。你要为埃及群众哀号,又要将埃及和名族的女儿,并下坑的人,都送下低地。(以西结书32:16, 18)
“名族的女儿”表示对邪恶的情感。撒母耳记:
不要在迦特报告,不要在亚实基伦街上传扬;免得非利士的女儿欢乐,免得未受割礼之人的女儿雀跃。(撒母耳记下1:20)
以西结书:
你也和埃及人行淫;我将你交给恨你的非利士人的女儿们。在你的恶行显露以前,如在亚兰女儿们和亚兰四围的众人,并从四围藐视你的非利士人的女儿们受了凌辱的时候。(以西结书16:26-27, 57)
谁都能看出,此处不是指女儿们,而是指非利士人所表示的那种人当中的各种宗教;这种宗教促使他们反复谈论信仰,却根本不过信仰的生活(参看1197, 1198节)。这也是为何他们被称为“未受割礼之人”,也就是缺乏仁爱的人。
耶利米书:
埃及的处女哪,可以上基列取香草去。住在埃及的女儿哪,要收拾流徙的行装。埃及的女儿蒙羞,必交在北方人的手中。(耶利米书46:11, 19, 24)
“埃及的女儿”表示对基于记忆或世俗知识,或事实推理信之真理是否真实的情感,因而表示由此产生的宗教种类;这类宗教的性质是,不相信感官所无法理解的任何东西,因而不相信任何信之真理(参看215, 232, 233, 1164, 1165, 1186, 1385, 2196, 2203, 2209, 2568, 2588节)。
以赛亚书:
他说,受欺压西顿的女儿哪,你必不得再欢乐。(以赛亚书23:12)
诗篇:
推罗的女儿必来送礼,民中的富足人也必求你的面。(诗篇45:12)
从西顿和推罗的含义明显可知“西顿的女儿”和“推罗的女儿”表示什么(参看1201节)。耶利米哀歌:
以东的女儿哪,只管欢喜快乐。锡安的女儿哪,你的罪孽满盈了。祂必不使你再流亡;以东的女儿哪,你的罪孽必受察罚。(耶利米哀歌4:21-22)
以赛亚书:
摩押的女儿必像游飞的鸟,离散的巢。(以赛亚书16:2)
又:
巴比伦的处女(直译:处女女儿)啊,下来坐在尘埃;迦勒底的女儿啊,坐在地上吧,没有宝座了。迦勒底的女儿啊,你要静静坐下,进入黑暗中,因为你不再称为列国的主母。(以赛亚书47:1, 5)
耶利米书:
巴比伦的女儿哪,有一种民从北方而来,都列阵如上战场的人,要攻击你。(耶利米书50:41-42)
同一先知书:
巴比伦的女儿好像踹谷的禾场;收割她的时候到了。(耶利米书51:33)
撒迦利亚书:
嗨,锡安!你这与巴比伦的女儿同住的,应当逃脱。(撒迦利亚书2:7)
诗篇:
巴比伦的女儿已经荒废。(诗篇137:8)
以西结书:
你的妹妹所多玛和她的众女必恢复原状;撒玛利亚和她的众女也必恢复原状。(以西结书16:55)
谁都能看出,在这些经文中,“女儿或众女”不是指女儿,而是指与真理不一致的情感,因而是指源于这些情感的宗教种类。至于它们是哪些具体种类,这从这些人民的含义明显可知,如以东、摩押、迦勒底人、巴比伦、所多玛、撒玛利亚,我在解释创世记前面章节的许多地方已经论述了它们。由此明显可知,此处“迦南人的女儿”表示什么。
以色列人不可与迦南人的女儿通婚,这个禁令也与属灵的律法有关,即:良善与虚假,并邪恶与真理不可以结合在一起,因为这样一种结合是亵渎的源头。这个禁令也代表了申命记(7:3)和玛拉基书所论述的场景,其中在玛拉基书:
犹大人亵渎耶和华的圣洁,因为他喜爱并娶了外邦神的女儿。(玛拉基书2:1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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